其他小区已经供暖四五天了,道南路21号院迟迟不能供暖!现在室内温度已经跌至13度,装了暖气不能使用,让家里的老人孩子如何承受!热力公司和之前的供热公司有纠纷,就可以牺牲老百姓的利益,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就可以这样被践踏嘛!契约精神何在!试问家中的老人孩子是你们的父母和孩子,你们会作何感想!!
回复部门:热力公司 2023-11-17 09:37:24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小区为本年度托管的原城燃公司供暖小区,根据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我们对燃气供暖的无主管小区按弃管小区处理,对热源热力站改造后托管小区供热。根据公司要求,待小区热源热力站改造完毕具备供热条件后,本年度托管的原城燃公司供暖的小区“先供暖后收费”,也就是供暖开始后再通知用户缴纳本年度的暖气费,请你留意小区的关于试压、供暖、收费的相关通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