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23.1.6日晚间九点多,被楼上邻居酒后莫名其妙来踹门,我不开门,后对方在小区公然辱骂我全家,造成周边群众长时间围观,后派出所对该人行政拘留五日,涉嫌一般违法行为,寻衅滋事。但是给我和家人带来的门的损失及精神伤害需要赔偿,民警建议走民事诉讼。
当时派出所的民警告诉我,我家门口没监控,踹门没证据,于是我发了抖音,有附近陌生邻居在评论区说知道对方来闹事,踹门老大声了。我告诉民警后,民警说会走访调查,但是实际上民警并未走访调查。我打了两轮官司,二审终审都是败诉,原因就是没有对方踹门事实证据。
我作为守法公民寄希望于法律,希望法院做主,结果却是自己花了一万七千元的律师费加诉讼费,精神上受害,财产上双重损失。
行政诉讼时效已过,我很无助,作为公民,自己的财产安全和人格权受侵害维权失败,我该怎么办?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3-11-09 15:00:06
网友,您好!你反应的问题已知悉。经核查,2023年1月6日案发后,瀍河分局局民警经过询问、现场勘查和后期走访,可证实你楼上邻居确实存在辱骂他人的行为,已对其以寻衅滋事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经现场勘查和后期走访,均无法证实对方存在踹门的行为,目前我局已依法对该案调查并进行处理。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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