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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帝都国际城小区摆摊无人管理,这些小伤小贩,给了洛阳长捷物业公司的场地费。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中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可以看出小区公共区域可以从事经营活动,比如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公共区域的停车费收益、公共区域内出租的摊位收益等,但需要业主共同决定。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
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小区公共区域从事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归属于业主,而不是归属于物业公司。
业主 洛龙区 小区 区域 共有 帝都 收益 民法典 摆摊 物业公司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3-11-09 11:00:01
网友您好: 社区已通知物业对收取的管理费进行公示和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维护。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洛龙区开元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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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490554 2023-11-13 09:55:25 【洛阳市西工区】
天天摆摊,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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