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10月7日,在洛龙区古城路与学府街交叉口的鲜达牛羊肉店购买羊肉,消费金额118元,回家后发现掺杂了一块猪肉,拨打12345进行了投诉,举报,古城路市场监管所联系我要求提供身份证,消费凭证,肉品照片,我按其要求写了投诉,举报信,附上相关照片,发到了其邮箱里,投诉,举报信发出一周后,古城路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我,他们对鲜达牛羊肉店进行执法检查,没有发现问题,不予立案,将对双方约定时间到所里进行当面调解,11月6日上午9点,我按约定时间到达,店主确迟到了20分钟才来到,在调解过程中,店主先是声称是清真店,拒不承认掺假行为,还说我栽赃陷害他,我让其看照片,网上支付给郏伟纳的付费凭证,他承认郏伟纳是其老婆,调解无果,古城路市场监管所出具了终止调解书。
对于此次投诉,本人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监督工作人员忠于职守,严打掺杂使假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对明目张胆掺杂使假,坑害消费者的商家,要加大查处力度,打击其嚣张气焰,避免更多消费者受骗上当。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3-11-08 15:31:39
网友您好:
我所执法人员对该经营商户进行现场检查,该商户证照齐全,现场检查未见有诉求人所述违法行为,固不予立案,已将该情况反馈投诉人,后组织双方于11月6日上午9时到我所进行现场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现场签署终止调解协议,我所执法人员已告知可通过其它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洛龙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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