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走了一年多,终于在今年6月7日下达了处罚,在9月份交的罚款,但是在企业信用权威平台,信用中国上截止目前仍未公示,与洛阳市城管局法规科联系得到的答复是他们已经上报了信用中国,在6月份的时候已经上报了信用中国,但是有时间差,所以再等等。
今年6月份做的行政处罚,时间差到现在4个月未公示,企业仍未得到应有的信用惩戒措施,仍未按照规定双公示,严重危害信用社会体系建设。希望严查此事。
另由于该公司的违法交房行为所造成的消防管道不合格管道过低问题,我们与华耀城联系无数次,得到的答复是疫情过后施工工人未上班所以无法维修,什么时间上班不清楚,在经过半年交涉之后我们被迫花钱自己维修。入户门质量问题一直拖着需要供货商上门更换,已经拖两个月维修更换时间无法确定。
监管部门只管罚款,罚款之后对于违法企业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就不管了?行政处罚之后未按规定双公示,未改正违法行为未承担违法带来的业主损失。没有信用惩戒,没有消除影响,行政处罚的目的只是为了罚款?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3-10-19 08:51:05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区城管局调查,目前已按照法律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按程序上报上级机关公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