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强烈建议国家能提高公安局的执法权力以及工作权限,或者成立专门服务老百姓的部门,老百姓最缺什么帮助?❶东西被盗被抢或遗失❷个人或多方财产纠纷❸邻里矛盾。这三项几乎占据了老百姓报警诉求的百分之99,然而除了邻里纠纷,另外两项通过身边人的讲述以及自己亲身经历几乎没有真正解决的。
我用两个亲身经历论证❶5年前我丢了一把价值30元的锁,在有清晰监控录像以及邻居佐证小偷疑似属于邻村人的情况下,报警后录完信息让我等通知,并且告知我下次再见到这个人立马报警。然后就不了了之了。❷我在工地出租出去一台价值1300元的空调,租赁者是洛阳本地人,租金押金一共付了800元在租期结束后,把属于我的空调拉走然后把我拉黑了,我只知道这个人的微信以及聊天协议内容,和工地工作单位,以及疑似姓名。今天报警后录完信息,然后警察同志多次陪同我去工地找人无果,只好让我等通知。经询问民警得知这种事件不属于犯罪,民警只能帮忙找人,找不到也没办法。我希望通过完善法律,能赋予民警同志更多的权力去处理案件。而且类似不道德的事件是不是钻了法律的空子?需不需要填补一下法律的空缺呢?这类事件不禁让遵纪守法的公民心寒,我们在遇到类似强取豪夺、欠钱不还、拖欠债务等事件时,拼劲浑身解数四处奔走去报警去法院起诉,最终最好的结局也就是把自己的东西拿回来,而“犯罪者”没有任何损失,只是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还了回去。当今社会“犯罪”成本竟然如此之低到近乎没有了吗?
我之所以把“犯罪”加上双引号,是因为这类事件竟然不是犯罪。
我无意给公安系统添麻烦,我深刻知道24小时执勤的民警们每天处理的事情太多太杂,无论什么事都找民警,真的很辛苦。只是不知道这个建议应该发给那个部门,我近几年由衷的感觉洛阳政府的越来越好,体系越来越完善,服务越来越贴心,于是斗胆提出个人浅见。
同时我有个想法,公安系统如此繁忙的原因会不会是因为类似的“犯罪”成本太低,导致逍遥法外的依旧逍遥法外,守法的人经过逍遥法外的人教唆,或吃过他们的亏也准备逍遥法外,长此以往不堪设想,如果能适当给这类人予以惩戒,让他们不再传播负能量,会不会间接减轻公安部门的任务量呢。
最后我想说一下,我的事情不需要处理,损失也没多少钱。我的建议可能给部门添麻烦了,抱歉抱歉。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3-10-01 15:42:42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关于您所反映问题,我们已通知洛龙分局龙门派出所与您联系,民警已联系项目部工作人员帮忙查询相关工人信息,现在项目部正在进一步排查该人员。有如有消息公安机关可继续帮助你们协商解决该问题。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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