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洛阳的交通环境越来越差。以前,去到省内其他城市,交通混乱,觉得像是县城。但现在,其他城市变成了洛阳市区,洛阳市区变成了县城!
其中原因自然很多,比如最近两年多违停执法权移交后的违停方面的投降式执法造成全市大型停车场,机非分离实质上失效,道路通行能力严重下降,比如电三电四无牌无照路上乱窜,比如行人、非机动车眼里没有红绿灯,再比如现在全国都在推的礼让斑马线在洛阳进展缓慢。而这些种种其根源就在于执法不作为,法律法规在洛阳变成了摆设,违法行为长时间得不到纠正,进而违法分子丝毫认识不到违法行为的错误,反而理直气壮肆意违法,而很多原本遵纪守法的因为违法零成本正收益也都为了自己的利益选择了违法,甚至出现了法向不法让步的情况!
交通法律法规可以说是血的教训总结。每个合格的机动车驾驶员都经过了相关的学习。但所有人都知道的驾驶规范,为什么开车上了路就没有几个人遵守了呢?甚至某些人还以违法作为老司机的吹嘘资本(比如加塞,转小弯压线,为躲避摄像头假意右转闯红灯直行)?
下面是几种从未执法的典型违法:
1. 启动、停车、变道、并道不打转向灯。
转向灯是最重要的行车语言。可是在洛阳,除了路口左右转外,变道、并道、启动、停车打转向的能有三成吗?如果不是没有一丝空间,必须要别的车让行,变道打转向的能有一成吗?尤其是在高架上,很多车从匝道直接连跨三个车道,转向灯根本就没有!
交通法实施条例明确有规定。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也有相应的处罚代码,其他城市也有因不打转向灯被处罚的例子,为什么在洛阳连视频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无法录入违法!
请问这种情况下,如何能够让驾驶员用起来这个最重要的行车语言!
请问为什么别的城市可以处理,洛阳不行!
也请有关部门明确回复,洛阳究竟有没有一例因启动、停车、变道、并道不打转向灯而被处罚的!
2. 冲绿灯
交通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可是实际情况是什么?有一个遵守的吗?包括是我自己,也很难做到。曾经多次试图停在停止线内,但首先后方等候车辆就不会同意,全市禁鸣的情况下喇叭一直响个不停,而其他车道其他方向的车也都不管不顾。结果就是你不冲绿灯不挤到路口就永远不用通行了!
每到雨雪天,河洛路从三山路至周山大道段就是如此!
可面对这种违法,除非交警在场能稍微指挥下,否则就算有视频证据能处理吗?有处理过吗?
3. 连续变道
连续变道因视野受限,盲区大,无法有效观察后方正常行驶车辆,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在王城大道快速路上,所有的车辆从匝道并入主路时基本都是直接就并,从不顾及正常行驶的有没有车。比如王城大道快速路,南向北方向,九都路方向并入王城大道的匝道,超过一半的车都是从匝道跨越第三车道直接变到第二车道的!而且根本不看快速路主道正常行驶的车,不打转向直接并道!
很多年前在洛阳桥南头遇到一个垃圾车直接从辅道连续跨越四个车道,举报后没有任何处理。这么多年,请问洛阳有没有因为连续变道处罚的?
4. 变道影响直行车辆正常行驶的
很多司机根本不看后视镜,不观察有没有变道空间,想变就变,正常直行车辆被逼踩刹车或者紧急变道避让,安全隐患极大!可是有处罚的吗?
5.闯黄灯
黄灯亮起时,已经越过线了的车辆是可以继续通行的,未过停止线的车辆禁止通行。
可是实际是什么?
而闯黄灯的可以一例处罚的?批评教育的又有吗?
下面是几个鲜有执法的违法:
6. 电三电四市区乱窜
洛阳市已经下发了电三电四的禁限行规定,而且学校也都签了什么倡议书告知书,请问为什么现在满大街依然随处可见!尤其是学校门口!逆行的,逆向停放的,在护学岗的民警面前晃可有任何管理?可有任何规劝!
确实有交警治理的报道,也很偶尔的看到过,但这个比例是不是太低了!
7. 乱窜的电动车、行人
红灯停,绿灯行是每个人都知道的道理,可是为什么在洛阳绝大部分的行人、电动车就是做不到!甚至还能从正在行进的车流中把机动车逼停,闯着红灯穿行!机动车为什么就没那么多闯红灯的?就因为有监控,真的会管会罚!也因为一旦发生事故,交通法22条的存在,被有同情心的交警用来让机动车承担更多不合理的责任!
8. 加塞
在洛阳,只要是路口排队,就一定会有大聪明逆行或者借其他车道行驶到路口附近强行加塞。这类违法大多难以处理,有少数是压了实线才能管,其他的证据难以固定,投诉无门,而交警也忙于路口指挥,对于这种违法很少管!
9. 开车打手机
很偶尔的看到过交警曝光过,但是相对于广大违法人群,是不是太少了?几乎每天都能遇到路上龟速车辆靠近一看,拿着手机打电话,甚至还有双手离开方向盘发微信的!是否应该加强监控抓拍管理了!
执法的疲软直接造成了违法行为极少被治理,违法近零成本反而正收益,守法公民权益肆意受到伤害却毫无办法,违法分子越来越肆意妄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甚至还能反咬一口。已然实际上形成了法向不法让步的奇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而现在,当违法不用付出代价的时候,有多少人会损失自身眼前利益的情况下坚持守法呢?当坚持操守变成了异类,那还应该坚持操守吗?
百姓呼声最近两个典型的帖子:
1.新区一附院门口违停被不听劝阻执意违停,甚至宣称马路边临时停车十分钟也是允许的。
2.二外一家长送孩子,网状线停车不听劝阻。
虽然违停执法移交给了城市管理局,但是这却是生动体现了交通治理中相当大一部分交通参与者已经眼里已经没有法律法规了!违法后的没有丝毫羞愧感,反而是理直气壮的违法,而且以后依然是继续违法。
在这里也向交警部门提出另一个问题,违法停车的执法权移交,是否包含动态违停,即驾驶员在场的违停?据城管部门说是没有。那请问如果遇到了驾驶员在场的违停,严重影响通行,且不听劝阻时应该如何处理?应该找哪个部门?能否有效的治理?
最后再次请问交警部门,法律法规何时能够落到实处?违法不以为耻的社会风气是否应该纠正?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3-09-28 17:40:35
网友您好!感谢您交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近年来新出现的及群众关心的热点交通违法现象开展了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打击了一批交通违法驾驶人,取得了一定的整治效果。 但是随着私家车的普及和人口流动的猛增,城市区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市区人口也持续攀升,道路道路压力不断增大,加之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参差不齐,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因素,以致日常交通管理工作难度较大。为下一步做好全市交通管理工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我们已经已通知有关人员与您联系,请您保持电话畅通。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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