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4-16生效的行政法规:《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 第三条:“整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凡是未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各类专项配套费,以及计价费[1996]2922号文件颁布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专项配套费,一律取消。"敢问偃师区开发公司2017-2021/3/1 一直对购房者收取热力、燃气、有线电视三项费用6465元左右是否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 如果有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请按照二十大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精神,公示于众。否则,就应该遵照二十大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精神,和王林市一样,立整立改。"豫发改收费[2007] 1657号第六条规定:“建设项目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商品房项目,应计入房屋销售价格,开发商不得在价格外向购房者另行加收。”洛政办[2017]95号规定:《洛阳市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实施细则》第六条:“商品房项目缴纳的城市配套费,应计入房屋销售价格,开发商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者另行加收任何费用。”确发价改管[2021]130号规定:"凡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国家另有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您称自己所购买楼房为河南省中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售卖的中成·相国府楼盘,于2020年11月缴纳的开口费。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发改价管【2021】130号文件,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您2020年11月向中成房地产公司缴纳的三项开口费,所提暖气、燃气开口费与政策不符。有线电视开口费,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发改收费【2019】134号文件,自2019年3月15日起执行。市场监管局已向中成房地产开发公司送达了责令退款通知书,责令退还收取购房户的有线电视开口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你看看你们的回复是不是格式化的回复,有真正的了解提出的问题和相关的楼盘吗?我反应了问题之后,其一我没有接到任何相关部门的电话,其二我并不是中成相国府的业主,居然用了回复相国府回复的消息粘贴复制回复给了我!你们代表了偃师区最权威最官方的态度!居然这样敷衍!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3-09-27 10:57:27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您是洛阳佳居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和顺状元府小区业主,于2021年1月6日向开发商缴纳供热配套费、燃气开口费。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发改价管【2021】130号《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