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3-09-26 09:58:35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经调查,诉求人反映的“拖欠工资不给,投诉后,不于解决”的问题,接此诉求后我大队高度重视立即与诉求人取得联系。 经调查,诉求人其儿子在孟津交警大队五中队工作属实,经核实,系送庄镇政府招收工作人员到孟津区交警大队辖区五中队工作,工资由送庄镇政府承担给予当事人儿子发放,目前已安排辖区交警中队负责人积极与送庄镇政府领导协调此事,协调结果出来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也请您耐心等待,望您理解。 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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