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2023年2月到关林路和龙门大道交叉口西南处的金科绿都小区工作,6月该小区保洁业务由天宸保洁接管,保洁员月薪1900元,月休四天。7月份妈妈无请假记录,正常月休了三天,工作截止到7月24日,7月25日上班途中发生事故住院治疗。公司财务9月补发6月、7月工资,七月应发1900/31×24天=1470.96, 实发1287,天宸除去休息日按21天核算发了1287。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9-14 15: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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