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涧西区城管局领导:
上次咨询,一个自称贵局工作人员的打电话告知我,说本处绿化带改为停车场计划,已经走了审批程序,并且已经得到了批准。本次又回复我没有销毁拆除绿化带的计划。我本人非常的不理解为何两次回复内容完全不一致。
请贵局再次确认,此处绿化带是没有销毁计划,有没有其他的改建计划?或者其他任何需要将此处绿化带改动的计划?如有,能否明确告知,以及贴出征求意见的文件,以便我们周边居民反馈我们的意见?
我将于近期到贵局办公室,向贵局出示和核实自称城管局工作人员回复的电话录音,请贵局核实。来电号码为:16668**1004。打电话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下午19点11分左右。
根据《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保护和管理》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绿地性质和用途。因城市规划调整或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改变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征得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规划审批权限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涧西区创业路与芳泽路交叉口的这一块绿地,城管部门告知我们决定要拆除,建设为停车场。可是我们没有看到任何的审批文件,以及公示手续。我们周边居民希望能看到审批文件,公示手续,以表达我们的意见。
如果这块绿地已经确定要拆除,我们为何没有见到公示文件?可否将公示文件张贴出来,让我们周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3-09-15 17:53:0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获悉。已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再次核实,现反馈:经了解该处没有绿化带销毁计划,及修建停车场计划。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涧西区城管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