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电河南网络公司洛阳分公司欠发工资,欠缴两年半社保,数额巨大,为什么人社部没有任何反应?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关于拖欠工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您反映的问题应当向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反映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5221615。希望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至于您反映的社保欠费问题,可向所在地区的社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咨询相关事宜。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9-12 14:27:43
网友您好:电话联系已告知相关政策流程。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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