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2年5月2日在福尚云宅装修公司签署装修合同,约定工期90天,工程超期一天,补偿装修总额1‰,我的装修合同是八万元,然而他们装修施工拖拖拉拉,一直干到2003年四月份,超期200多天不说,还欠我一个晾衣架不给我安装,还拒绝给我签质保合同。还让我们给他付清剩余的1000多元尾款。我说因工程严重超期使我不能按时入住新房,导致我在外面多租房子多花八个月房租一万二,你们把这个超期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按你们合同里面写的核算一下,咱们再最后结算,谁知道几个月石沉大海。难道合同白纸黑字就可以公然违反没有任何表示吗?难道他们的责任非要让消费者来买单承受苦果吗?请住建局领导来为消费者主持一个公道,给消费者一个说法。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3-09-13 11:20:32
尊敬的网友:
您好!诉求人与福尚云宅装饰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进行装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双方已形成合同条款约定,该诉求,属合同纠纷,如单方违约,可依据《合同法》进行诉讼维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2023年9月13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