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业贰号城邦三期项目2020年购房时候,将原定两年的购房合同签成三年,当时已经将疫情因素可能导致的工程延期因素考虑在内,目前临近交房,开发商又一次以疫情因素延期交房,是否合理?
同期建业滨河珑府项目按期正常交房,另外贰号城邦四期项目也已正常施工、在售,三期项目工程进度缓慢(施工人员寥寥无几),是否存在资金挪用情况?
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对接相关开发商,沟通解决工程拖延问题,做好按时按期保交楼工作,及时向业主和公众公示项目进展、施工人员规划及安排、预计完工时间等信息。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3-09-01 13:57:42
尊敬的网友:
您好!诉求人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有竣工交房条款约定,诉求人如认为开发商违反约定条款可以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3年9月5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