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选调条件中第4条和附件1岗位条件中都明确列示满足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即可报名,伊滨区人社局又以公告中“近3年(2020——2022)年度考核在合格等次以下的或近两年有未参加年度考核的情况”的条款拒绝已满2年未满3年工作经历的考生报名是否合理。
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初次就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若当年7月之后参加工作则年度考核是“不定等次”,此外年度考核的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按规定,“不定等次”并没有说视作“合格”等次以下,也没有说视作未参加年度考核。请问公告内容是否前后矛盾,请求解释。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8-03 16:30:48
网友您好: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您反映的问题管辖权在伊滨区,具体请向伊滨区管委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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