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3-07-06 16:16:07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调查解决此事。经了解,关于您所述的房屋出售问题,开发企业请您到售楼中心开发部找孔经理咨询了解此事。关于房屋性质规划问题,您可到规划局相关部门进行反映此问题。若有异议,您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金是双方一种债务担保行为,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购房人(买方)交付定金后说明这套房子买方已经预定下,开发商(卖方)不能随意将房子卖给其他人,如买方违约想退房定金是无权要回的,而对卖方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206063、63206571。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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