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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22年6月硕士毕业,之后一直在洛阳工作,2023年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洛阳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人看到通知,随即申报该项补贴,在提交完各项资料后,2023年6月16日通过审核。但在2023年6月28日,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我符合申报条件,但所在单位因纳税过低,财政局不予发放人才补贴。
洛阳人社局发布的《通知》中,并未要求所在单位需纳税达到多少,洛龙区财政局以此为借口,不予发放补贴,无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人才补贴是洛阳政府对于高学历人才的奖励,本人符合高学历人才的认定标准,洛龙区应及时足额发放补贴。
补贴 洛龙区 人才 通知 发放 高学历 保障局 所在单位 洛阳市 不予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3-07-03 15:51:22
网友您好: 我单位工作人员经与本人电话沟通,解释政策后,本人表示此问题已解决多日,并无异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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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59273 2023-12-30 22:18:25 【洛阳市洛龙区】
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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