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3-06-26 09:35:41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健委高度重视,责成河科大一附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 如下:
经了解:患者杨**,女:32 岁,2022年8月19日因“阴道出血”独自一人到河科大一附院就诊,2022年8月22日出院,住院天数3天,住院总费用4941.64元。
一、办理入院合理:
患者自诉3天共更换大约40片卫生巾,1天前口服“蝎子酒”后,阴道出血明显增多,急到该院就诊。在该院医护人员陪同下轮椅推入妇科病区,考虑患者“失血性休克”,紧急建立静脉通道,医护人员为患者办理住院手续,并紧急联系患者家属。
二、入院已告知医保政策要求:
入院后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告知,本次住院存在不报销的可能性,患者授权人(患者母亲)知晓并签字。
三、清宫术的合理性:
因患者仍有阴道出血,遂行清宫术快速止血,如不进行此操作出血可能会持续增多,甚至危及生命。与患者家属沟通同意后,行清宫木操作。给子对症支持治疗后,患者症状好转。
四、患者实际病情与入院主诉不符:
患者血常规回示未见明显贫血,与患者描述的出血情况严重不符。为进一步明确诊断需完善相关检查,住院期间患者不配合进行相关检查,并强烈要求出院。与患者耐心沟通后仍不同意进行相关检查明确诊断。因整个诊疗过程短,诊断尚未明确,科室与医院医保科沟通,明确患者不符合医保报销政策。与患者家属沟通后,患者家属表示理解并签字。请示上级医师后,为患者办理出院手续。
医院于2023年6月26日组织院内讨论,认为:1、患者入院时主诉病情紧急,考虑患者存在“失血性休克”可能,为其办理住院。2、患者住院期间未完善相关检查,诊断尚未明确。因患者不配合进行相关检查,并强烈要求出院,无法完成后续检查明确诊断。从已有的检查结果看患者暂无住院指征。3、按照医保政策要求,住院患者符合医保报销政策需在3日内登记医保,无住院指征的患者不能登记医保,患者实际住院天数为3天,截止患者出院时,不符合医保登记政策,不能登记医保。
医院工作人员6月27日上午与患者联系,告知上述讨论意见,并向其解释了相关医保政策。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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