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社保系统当月26日至次月5日之间不办理业务,却又在月末自动生成次月养老金扣缴计划,当企业遇到员工离职时间发生在当月26日至次月5日之间时,唯一途径只能选择次月5日以后申请核销该员工当月扣缴计划,而这一合理诉求却遭遇洛阳高新区养老办坚决拒绝。而同样的情形在其他县区曾顺利可以解决。
请问洛阳高新区养老办、人社主管部门:是社保系统问题?还是办事人员问题?还是企业问题?还是其他地方工作人员违规办事而高新区却在严守规定?规定在哪里?
洛阳高新区养老办这种做法,等于时间点若恰好落在26日至次月5日之间的企业和员工就自认倒霉,无法办理减员,必须强扣次月养老金计划。这无疑陡增企业、员工不便,可以推演潜在的一系列麻烦、风险,例如:员工新入职的企业要么选择违法、缓办社保手续,要么选择两地重叠缴费,不仅两头企业麻烦,员工也麻烦;再如:企业一旦无法向离职员工追索次月社保自负部分时该怎么办,难道逼着让企业发起仲裁和诉讼去解决?
延伸疑问:假定洛阳高新区的企业遇到员工失联、死亡之类非正常情形时,时间点也恰好落在26号至次月5日之间呢?必须强扣次月养老金?
再延伸疑问:假定你们办事部门人员若遇正常离职,或者失联、死亡这类非正常情形时,也恰好落在这时间点中间呐?也必须强扣次月养老金?
我们一个企业在高新区养老办遭遇这情形不算大事,问题是洛阳高新区有成千上万的企业、员工,当然也有成百上千政府办事人员,请问有双标、多标么?
其他县区养老办能给办,而高新区不给办,难道其他县区的办事人员、领导错了?那么请洛阳市级人社主管部门给评判下,同在一个洛阳市里,总得有统一标准,哪个是解决问题哪个又是制造问题。
国务院、国家人社部出台一系列普惠政策、便民政策,支持帮扶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纾困发展,而洛阳高新区养老办却在给企业制造困难,且极具创新性!这种工作人员及领导根本就是给洛阳高新区抹黑,人为破坏这个国家级高新区营商环境!
同时,为其他县区养老办、医保办解决企业合理诉求的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点赞!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3-06-21 17:52:02
尊敬的网友:
您好!针对您的诉求回复如下:收到诉求人诉求,我部门高度重视,就诉求人提到离职员工在当月26至次月5日后无法核销该员工当月扣费计划、社保办理业务时间,现做以下回复:根据河南省社会保险经办要求,社会保险每月办理业务的时间为1—25日(下午17::00),26-31日业务停止受理一切业务(河南省社会保障网平台关闭企业客户端),社保经办人员在此期间审核审批完参保单位网上的社保业务,各险种的社保业务数据停止后,按参保单位的静态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制定次月的社保征缴计划(同时推送税务部门)和社保各项待遇拨付计划,如果没有停止办理业务时间,各项社保数据一直是动态,没法制定次月的征缴和拨付计划,请参保单位在办理人员新增和减员的时候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已经跟该企业解释社保经办业务的流程和具体原因,企业表示理解。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理解。
高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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