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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佳林学校一名老师,21年6月入职至今,学校未给交过一分钱社保,也没有开户,学校领导郭奎厚校长说只有自己申请交学校才给交,否则视为不需要。
这种做法严重违法,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入职之后开始缴纳社保。这是法定义务,而不是什么需要申请才做的事情。
由于佳林学校的不作为,为了不让自己的社保断档,我自己缴纳了两年灵活就业保险。因此,我要求学校正视法律规定,按照我所缴纳的基数,把过去两年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部分补偿给我,不然我将走法律程序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学校 缴纳 用人单位 申请 佳林 入职 法律 交过 保障局 月入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7-03 18:03:16
网友您好:电话联系已告知相关政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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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334146 2023-06-16 07:04:39 【洛阳市偃师区】
希望学校能够给补偿。 这个学校宣传页上的内容和实际的就有很多不符合,可不敢让孩子去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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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266868 2023-06-14 22:56:04 【洛阳市洛龙区】
这种学校真是有趣。看到了好多举报的也没见说解决就看见说什么空号,乱举报 。人家可是你单位的。你欠着人家东西。 人家敢直接的说自己电话?这种学校还能办下去?我还收到过宣传页呢。什么学校这是,可不敢让孩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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