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妈在洛龙区陈妈妈水饺上班29天,当时说的学习期间80元一天,结果发工资日期已过,迟迟也没收到该得的工资,打电话问,老板直接说一毛都不给,太过分,希望有关部分可以帮我们老百姓讨回本该属于我们薪资。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到,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您反映的问题应当向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洛龙区人社部门)反映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5523790。希望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您上面给的电话根本都打不通,我投诉的难道不是洛阳洛龙区的区域么请问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5-30 15:20:47
网友您好,已跟您电话沟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您反映的问题应当向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洛龙区人社部门)反映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5523790。希望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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