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孟津县厚德花园的一名住户,今年三月份考虑到孩子要上小学,打算将房产证办出来,就联系了售楼部的人员陈某,随后第二天陈某与我们联系,说第二天中午一点到八大馆办理房产证,第二天中午我们到八大馆之后,来的一位男士不是陈某,自称是陈某让他来的,他姓张,他带着我们的资料,到那办理完后张某让我们给他交500块,我们问他为什么交五百块,该交的费用都已经交了,张某说这是他的跑腿费,当时我们很气愤亲戚朋友们办房产证都没有交这个费用,我们也就没给他交,张某说不交这个钱我们就拿不到房产证。回去后咨询了朋友,都说是办好后房管局会联系我们去取。结果随后一个星期之后房产证出来了,房管局没有联系我们,而是把我们的房产证给了张某,张某拿走我们的房产证数日不给,还威胁说不给钱永远拿不到房产证。考虑到孩子上学急用房产证,就把钱给了张某。但是越想越生气,现在这个法治社会,还有人这么猖狂,房管局的办事人员是不是吃了回扣,为什么不联系业主,而将房产证给了张某,并且其他小区办房产证都没有交这个跑腿费用,也不知道张某有没有拿我们的证件办理非法勾当。随后听小区里的人说,这个张某是个中介,咱们房管局有什么权利将我们的证件转给中介?咱们房管局就没有一点制度吗?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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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3-05-15 1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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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以下简称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下列不动产登记事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取标准为每件80元”。孟津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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