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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卓阳紫林观邸维权

    临近年底交房,卓阳紫林观邸开发商不公布交房标准,业主要求公布交房标准,开发商拒不公布,明确表示没有,难道卓阳开发大型商业楼盘都是走一步看一步的开发模式?

    紫林标榜自己用料都是高端,但是业主要求先制作1-2层公共区域展示,紫林回复不能制作。请问洛阳友商楼盘在交房前都有局部公共区域展示,卓阳为什么不制作,这是在为减配降标预留空间吗?

    面对业主的质疑,售楼部蛮横表示,每个开发商有每个开发商开发模式,我们就是这样。这明显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请政府帮忙协调解决。

    看看下图洛阳友商的做法,就知道卓阳开发商有多么不专业。聘请的售楼部销售经理不做业主诉求的弥合剂,反而嘲讽业主,污蔑业主,加剧业主与开发商的裂痕。

    网友1216744 2023-05-08 评论2 浏览2931 编号 20230508132257950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5-12 16:04:46

网友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调查此事。经了解,该项目的合同约定2023年12月31日交房,在工法区有所展示。在关于您反映的交付标准问题,双方按照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约定执行。开发企业严格按照施工节点进行施工。若有异议,您可到售楼中心找销售经理张经理协商解决此事。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若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时,双方应依据双方的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求人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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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卓阳做为本土企业,植根洛阳多年,彻底被这几个小年轻人毁于一旦,不想办法去解决问题,疏解误会,却和业主玩小聪明,把小问题激化成大矛盾,对他们来说售房就是一份工作,对于卓阳的投资人来说失去的却是洛阳老百姓的口碑,以后再搞项目还有什么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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