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房手续都弄反了,应该是先验房,(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备案书、房屋套内面积实测书面报告清单)要看看开发商这几样东西有没有,何谈验房一说。
二:电梯太小,电梯荷载只有800千克配套设施不合理。装修、家具、床根本进不去电梯,楼层多30多层,人工费用怎么解决。
三:当初售楼部承诺和后边那个小区不是连在一起,本来就是两个个小区为什么要合在一起。
四:单元墙面不一样(有贴瓷砖的,有刮大白的),都花一样的钱,为什么要区别对待。
五:当初承诺业主小区24小时热水和中央空调,现在要收中央空调170元每平方,交房前所有业主对安装中央空调初装费的事一无所知,开发商也没告诉业主有关安装中央空调的任何信息。空调属于配套设施,为啥要我们交初装费。
六:燃气费燃气初装费2800每户,收费没有依据。
根据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这些费用已经计入房价,不得冠以任何名义重复收取。
七:小区院里的绿化和空地应该属于小区所有业主的公共用地,后面那一排又盖了那么多四层房子,还对外出售有没有规划,如果没有那就是违建占用公共用地谋私利 。
八:装修管理费3元每平方。依据是什么?
第四百九一六条采用格
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格式条款无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
权利。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开发商强制收费涉嫌侵犯了业主的自主选择权。交房需要交纳什么费用,应当以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
回复部门:嵩县 2023-04-19 15:01:25
网友您好:
经调查,御和府小区部分业主因物业费、燃气初装费、空调安装费用等问题已多次前往县政府上访,县政府已要求县住建局成立工作专班就业主提出诉求进行沟通协商,由于情况复杂,涉及因素较多,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争取尽快达成一致。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