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3-04-10 11:23:16
网友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医保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收到您的诉求我局高度重视,现为您解答如下:依据宜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我县特殊群体参保缴费执行“先全额缴纳,后再享受政府资助政策”的办法,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结束后,享受补贴的特殊缴费人群,由县政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分类资助政策标准,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对全县特殊群体资助补贴到位。我县2022年9月26日筹资开始,2022年12月16日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下发了《关于延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的通知》,将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目前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刚结束,待各相关部门核实参保人员身份信息后,将由相关县直单位对本系统资助人员给予资助。
宜阳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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