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热力公司获悉位于涧西某小区滴一住户欠热力公司2016年滴过热费347.5元钱。请问热力公司:七年多滴时间里,贵公司为神马一次也不通知住户去交费呢?再请问贵公司:假如您是个债主拿着七年前滴借条去法院起诉欠债人,法院会不会以过类追诉期而不支持您呀?何况这300多元钱滴过热费早已是七年前滴不合理收费呢。
另外,请问热力公司,过热费顾名思义就是热源从住户家暖气管道中经过而收取滴费用吧,可是住户家里滴供暖阀门安装在公共走廊上滴管道井里,管道井门长年被锁,热源也从木有从住户家里经过,那你们凭空收那门子滴过热费呀?
请问热力公司领导,按照您们规定:买房时您们收取类住户暖气初装费几万元,也收取类住户滴暖气使用费,那您们为神马还要从住户家冰冷滴管道中收取子虚乌有滴过热费啊?热力公司滴领导您们是不是敛财不择手段不讲理呀!按照您们热力公司收费惯例规定:那供电局是不是应该补收市民滴供电线路初装费,还要从住户家里木有通电滴电线上收取过电费呀?
交通部门投资修滴高速路和住户家出资滴暖气初装设备是一个道理吧,按照您们强征滴过热费,那高速路上滴车主们是不是应该让高速路给掏过车费呀!
同样道理,那市民们投资滴暖气设备初装费,您热力公司热源从市民家供暖设备中经过类,那过热费是不是应该由住户向您们收取呀。按照您们从市民投资滴暖气没备中收取过热费,那高速公路就应该给过路汽车交过车费类。
即然政府取消收取过热费滴规定,就说明收取过热费是不合理规定,那您们热力公司为神马还在坚持收取7年前滴不合理过热费呀?请热力公司纠错取消这个过热费。谢谢!
回复部门:热力公司 2023-04-06 10:27:08
网友您好!
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热力销售价格要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主要反映固定成本;计量热价主要反映变动成本。基本热价可以按照总热价30%-60%的标准确定”的规定,我市2007年制定的对不用热用户按热价25%收取基本热费政策,解决了多数新建小区入住率偏低,热力企业、物业公司因供热亏损不愿供热的问题,维护了居民用户的用暖利益,促进了我市供热事业的发展,是合理的。但随着居民小区入住率的提高,社会上要求完善我市的基本热费政策的呼声也逐步上升。为顺应民意,减轻群众负担,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市取消了基本热费政策。根据《关于取消基本热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洛发改﹝2017﹞4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2018年采暖期起,对不用热居民用户不再按现行热价25%收取基本热费。但文件同时规定,不用热的居民用户以往年度欠缴的基本热费,仍需按照原标准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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