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受劳动法保护,加班应予以加班补贴或调休
我的同学是一名洛阳辅警,牡丹花会正好来洛阳,简单的碰面,让我了解了许多辅警群体的不容易,也产生了想为他们发声的念头。
同学是特警的一名辅警,在花会开幕仪式上也看到了他们的身影,为维护洛阳形象和良好治安都奉献着力量。
在花会期间由原来的上二休二调整为上二休一。就原来的上二休二来说,严格上来讲就已经违反劳动法一周工作时间不多于44小时规定的(一周最少3天,也就是72个小时,严重超出用工时限的,如果晚10到早6不属单位管理时间,也就是48个小时,这是符合劳动法的但仅限一周只有3天班的这一周,正常情况都是有用工超时的情况的),同学也是比较热心,在公安工作多年,也拿的有奖,对于加班没有补休或补贴也都习以为常了,我给他说让他维权,他也就嘿嘿一笑,我想这也是大部分辅警的状态吧。
但就目前来看,上二休一的规定已经严重违反劳动法,申请劳动仲裁需要自己提供用工记录,流程也比较繁琐,毕竟对于自己热爱的事业也不愿去走那种途径。
我认为作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应主动作为,辅警这个职业正在慢慢职业化,也在全国各地得到认同,也是公安力量不可欠缺的力量,罔顾辅警兄弟们的切身利息只会让他们流血流汗又流泪,希望领导真正的关心到这个群体,起码的加班补贴或补休也是不过份的,我同学也有孩子有家庭,这样不仅没时间陪孩子和家庭,也没有得到过多的物质来给予家庭,我也坚信洛阳公安是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我也希望我写的这些能给予辅警群体一些帮助,也请领导多多关注。
以下是相关法条:
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是8小时,上班超过8小时就算是加班,加班要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3-04-11 10: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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