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老城区人民政府将老城区人民医院以4500万元一卖了之。减少了政府办医的投入。并在没有争取老人意见,以行政命令方式把转制前已经退休职工从事业单位统筹改为企业统筹。老城区人民医院是老城区政府举办的唯一的公立医院。
中发【2011】5号:“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系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省卫健委提出:让公立医院成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力军,必须坚持政府举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改革不是改制,凡是改制的,要由政府收回或新建。早在2017年,洛阳市14家改制的医院先后恢复了公立身份。唯独老城区人民医院不恢复。早在老城区人民政府卖医院前3年,中发【2011】5号已经明确公立医院是公益性导向的改革,不是改制。党的20大再次强调:“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同时指出:“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逐步加大政府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补贴政策性亏损等,对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形成规范合理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
国办发[2012]11号再次强调上述规定。依然明确“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是政府的责任。 即使老城区人民政府没有将老城区人民医院一卖了之,老城区人民医院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也是老城区人民政府的责任。
中发【2011】5号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在离退休待遇方面,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 ”。老城区卫建委不仅不恢复老城区人民医院公立身份,且对老城区人民医院转制前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金拖欠、停发随心所欲。党的20大指出:“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随心所欲的拖、停,令退休人员失去了安全感。退休人员强烈要求遵照党的20大“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保障人民权益”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精神以及中发【2009】6号、 中发【2011】5号、国办发[2012]11号等相关政策,请求恢复我们的事业单位统筹,恢复老城区人民医院公立身份。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3-04-04 14:38:3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卫健委进行办理。经了解,原老城医院改制是按上级要求实施的,医院百余名退休职工工资待遇是按事业标准统一发放。若个人对工资待遇有异议请到老城医院老干部管理办公室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