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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孟津区缠水华庭小区

    2019年购买孟津区缠水华庭洋房,诸多问题需反映,请相关部门介入。1、原定于2020年12月31交房,推迟两年多交房,业主需按照合同进行赔偿2、洋房的价格买了安置房的居住体验,业主要求开发商合理化改造。3、通知缴纳燃气暖气初装费是否符合政策规定?4、物业费奇高,相对同位置,同等级小区收费比较高。

    5、车位的价格也是同区域价格最高,条件最差。需相关部门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标准维护业主合法,合理诉求。

    马萌 2023-03-27 评论1 浏览709 编号 20230327091941360 [孟津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3-03-28 09:58:05

尊敬的网友:
               您好!孟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区城市管理局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诉求人反映瀍水华庭物业费奇高的问题。 经住房中心调查,诉求人反映问题属实。瀍水华庭物业通过开发商招投标进驻,并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洋房物业费每月每平米1.7元,物业在交房时和业主签订了服务合同,在合同中已约定物业费,住房中心已要求瀍水华庭物业,做到质价相符的服务,关于延期交房违约问题诉求人可依照合同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权益。
            关于缴纳双气初装费问题, 依据《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130号)文件有关要求: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在房价之外单独向用户收取。 根据规定2021年3月1日后所购商品房,开发商严禁向用户收取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规定的相关费用;2021年3月1日以前所购房屋,原则上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决。诉求人属2021年之前购房需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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