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住建局、规划局利用小区公摊面积配套设施垃圾中转站作为本该投招标利用公共用地而服务周边片区的民生项目公共垃圾中转站,私下改变使用途径,利用业主公摊增添垃圾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小区内增设垃圾车放置区域,作为马上3月底二期高层交房验收依据,请还给我们业主使用本小区配套小型垃圾中转站。1.小区配套普通的小型垃圾中转站,即可满足居住不到1000户业主需求。现在利用业主们公摊面积要求对外使用是而不是对内使用,改变使用人群,何以作为小区配套垃圾站名义?2.以前期政府规划的名义作为目前必要交房设施,2020年是伊川县大规划大变动一年,是洛邑府开局第二年,建业洛邑府向南正门前300亩邑涧河湿地公园取消,以西杜康大道扩路缓解道路压力,业主们表示无奈但尊重和理解,但是对外公开使用中大型公共垃圾站公厕以"规划"的名义住进了小区楼下几米处,西边道路因扩路本拥挤不堪,对外公开使用垃圾中转站被挤建在了1号楼和10号楼之间,由两栋楼业主主要承担,面临即将垃圾量的巨大变化,噪音,气味等都将发生巨大变化,业主们昼夜惶恐不安,3月底业主们不敢验收交房?3.以前期通过规委会认可并论证的名义?建业洛邑府只有西边东边两条大路,书香路直接门前只能是断头路,也就是说洛邑府南方都可以是三条路,如今洛邑府西边建中大型对外公开使用垃圾站,车辆通行是否受阻,安装红绿灯条件暂不具备,是否成为安全隐患?谁又为此承担呢?对外公开垃圾中转站影响颇多,洛邑府以西对面个体户商户众多,以后也会更多,洛邑府本身自带商铺,人流量多,西边高层余400户,宅基地民居不计其数,垃圾量和生活影响不仅是规划上的一点点,谁又为此承担呢?4.业主们面临伊川规划之年,丝毫不知情中大型对外公开垃圾中转站,开门开窗即见面,又因疫情,规划局说的公示的材料又如何得见,又如何加以知晓和建言?又如何通过规委会的论证?希望洛阳市伊川县的相关领导部门重新加以调研,保护我们业主的公共权益,合理利用公用土地规划对外使用垃圾中转站,还给我们本小区配套垃圾中转站。我们将保留向上诉讼的权利,谢谢。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3-03-21 13:15:38
网友您好:接到诉求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经核实,建业洛邑府已审批的规划方案中,1#楼和10#楼之间规划有一个的垃圾中转站。伊川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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