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在张衡街小学上一年,3月15日晚上班主任老师在微信群拉进来一个教葫芦丝的老师,然后这个葫芦丝老师(不知道不是不是学校音乐老师),在群里发布说是自愿购买葫芦丝或者租赁葫芦丝,并发了收款二维码。全班45个孩子一共有22个孩子购买或租赁了葫芦丝,今天(3月20日)葫芦丝老师在班级群发了孩子们上音乐课的视频,视频显示购买或租赁葫芦丝的22个孩子正在学习,其余孩子只能坐在座位上看,我认为学校这种教学方式有很大问题,音乐课难道只能指定乐器,说是自愿购买,难道不够买乐器的孩子就没有上音乐课的权利?这完全就是强制购买嘛!希望洛龙区教体局彻查学校类似此类事件。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3-03-23 09:52:39
网友您好:
经了解,该校一年级学生每周除常规音乐课外,根据延时服务的精神,邀请专业人士免费给孩子们上一节葫芦丝课程,以丰富课程内容,使学生接触多种乐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了使孩子们都能够真正学到一技之长,乐器校本课程所需乐器可以自愿选择购买或以交押金后免费使用老师提供的葫芦丝。一学期结束后,如乐器没有损坏或丢失,将会全额退还。每节课会有一定的时间进行乐理知识的讲解,没有葫芦丝的学生可以学习乐理知识,进行律动练习和音乐欣赏。 感谢您对洛龙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洛龙区教体局
强者无敌01 2023-03-22 16:15:48 【洛阳市洛龙区】
今天下午(3月22日)洛龙区教体局给我打电话回复了,教体局工作人员表示,学校给回复的信息是葫芦丝课程是自愿原则,购买或租赁葫芦丝也是自愿原则,并且表示上课时间是延时课上的课。 我在这里再次说明,学校是避重就轻,我强调的重点是学校从校外培训机构来的老师占用孩子上音乐课的时间教葫芦丝,凡是购买或者租赁葫芦丝的孩子有上课的权利,没有购买或者租赁的孩子只能在旁边看,没有上课的权利。 经过查看学校群里信息等资料有以下证据: 1、老师发视频到群里的时间是3月20日15:53分,我也查看了孩子的课程表,周一(3月20日)下午第五节课是音乐课(每天总共有6节课)。可见该音乐课葫芦丝的上课时间就是占用音乐课时间并不是学校说的延时课时间。 2、老师在群里发的截图有这么一段话“学校课程表上每周为同学们上一节乐器课,本学期为葫芦丝,家长们可以阅读上图详情,自愿选择或租赁方式哦”,由此可见,葫芦丝课程就是占用一节音乐课的时间(每周两节音乐课)。 3、学校一直强调自愿原则,我想说没有购买或者租赁葫芦丝的孩子怎么办?每周一的音乐课都没有上课的权利了? 写在最后:最后经过考虑,为了孩子不在学校被区别对待,我花280元购买了葫芦丝,但是学校这种表面自愿,实则强制的行为为人不齿。希望教体局深入调查此事,防止更多类似事件发生。
草莓头 2023-03-22 17:36:43 【洛阳市洛龙区】
具体内容不应该洛龙区教体局出面回复吗?干嘛绑架家长,让家长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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