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投诉为第38次投诉!
对于主管部门的回复已无任何可信度,违建仍健在!!!
自主管部门于2022年9月28日回复说要联合城管和自然规划局进行依法拆除至今已近200天,未有任何行动迹象,
所给予的回复也是敷衍了事,编造些莫须有的理由!!
在这里请问下主管部门所说的"依法拆除"怎么就又变成自拆了?
那也请问下自拆的具体期限?是否要以此为理由让违法行为长期存在下去?
2022年4月6日首次投诉,16次投诉后,
2022年7月12日回复说下达了自拆通知 ;
2022年9月28日回复说要联合城管和自然规划局进行依法拆除 ;
2022年12月2日回复说已对此违建进行了认定,将依法整治 ;
2023年1月3日回复说拆除过程中怕漏水不拆除。(现仍保持照片原貌,未有任何行动痕迹);
2023年2月2日回复说此房已出售,新任业主在外地回洛后配合拆除。(据观察和了解,此房并未出售,屋内首任业主及家人仍在居住)
2023年3月3日回复说此房已出售,新任业主在外地回洛后配合拆除。(是上次回复的粘贴复制)
2023年3月3日又回复说和当事人沟通后当事人承诺整改.
在这里请问下我们的主管部门2023年1月3日给予的回复遵循了《洛阳市城市区商品房小区私搭乱建专项整治方案》的第几条第几款?主管部门给予回复的法律依据何在?请明示!!!
同理,在这里想问下我们的主管部门,闯红灯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是不是可以不扣分、不处罚?
我们主管部门置其他广大业主利益和消防安全而不顾,为违法行为开绿灯,为违法行为保驾护航,做违法行为人的保护伞!今后的私搭乱建还如何整治?
一个简单的违建投诉,为何久诉不决?难道真像网友所说,应了2013年春晚小品——坑!!!
至于漏水说,违法行为人应为其违法行为承担责任,而不能成为保留违建的借口!!!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3-03-21 10:30:11
网友您好:
经核实,综合执法工作人员前期就此事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当事人承诺自行整改,并与3月16日下午再次联合绿都塞纳春天物业就整改情况前去实地查看,发现当事人整改进度迟缓,当即再次对其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近期我办将持续关注该问题并督促其加快整改进度。感谢网民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洛龙区龙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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