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5日本人从湖北过来通过58同城应聘到洛龙区新思路幼儿园担任大五班班主任以及协助园长进行部分管理工作。应聘时园长说试用期1个月,工资3000元,工作时间为7:30-18:00,周六日双休,法定节日休息。上班之后经常义务加班至18:30以后下班。因下班时间过晚不能接自己的孩子,因此9月23日提出辞职,第二日她以让我按时下班为由让我继续留任,同时并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直到9月29日再次加班到19:00,导致孩子无人接,于是当天晚上微信上再次提出辞职,9月30日因家里突然有急事,请假,十一期间多次询问是否招到人员,需不需要我去交接等问题,园长一概不回,也不接电话。十一期间幼儿园组织开会,并未通知我报道,随后新任老师加我微信联系我,要求我交接班级群,后因疫情原因在家隔离,工资不按时发放,也无任何说明。躲着不回复也不接电话。按照劳动法,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实习期,提前三天辞职即可。现在试用期满 双方互相选择,我选择离职,园长不发放工资并且拉黑员工,后在百姓呼声网上发帖求助,工作人员打电话给幼儿园核实过信息,并且得到回复是幼儿园复工后立即发放9月份工资,现在已经2月15日了,9月工资并为发放,也联系不上她。试问洛龙区教育局对这种无良幼儿园有没有约束?让外地的人如何来洛工作扎根?目前我人在外地不能亲自到访,我也联系不上她,迫于无奈,只能再次发帖求助。叨扰工作人员解决此事,不管怎么说总要给一个说法吧?躲着藏着拉黑员工不接员工电话算啥?盼领导们能给予一个合理说法,并将9月份25天工资发放给我微信上。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3-02-20 09: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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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经与诉求人沟通协商解决问题。感谢您对洛龙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洛龙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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