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宜阳县中骏雍景湾景园房产,原定2022年6月30日交付。后因开发商原因,拖延到年底,开发商为了尽快交付,公区、绿化、消防、室内诸多问题未解决的情况下于12月底强行交付。
本人与验房人一起去室内验收,发现墙面裂缝、阳台推拉门未安装、空鼓、电线混乱等诸多工程质量问题,不整改无法进行装修,且阳台推拉门未安装就交付属于严重的不合格。当面与地产交付人员签署验房单,要求尽快整改,后在多次催促的情况下,至2月13日,仍然未安装推拉门,严重影响业主装修进度。
在中骏地产故意拖延维保影响业主装修的情况下,中骏旗下物业公司却强制要求业主从1月1日起缴纳物业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开发商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需要整改的,在整改完成交付前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
目前中骏地产无法对接,实际上已经延期交付8个月,中骏物业直接不管。
诉求:有关部门催促中骏地产尽快维修整改,并由中骏地产与中骏物业办理交接,自整改完成次月起由业主承担物业费,整改完成前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3-02-17 09:42:4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局接到投诉后,已联系到诉求人核实情况,另外通知建设单位立即对其反映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阳台推拉门未安装问题,我局已派工作人员于2月15日上午到现场查验,现已安装到位,并抽查小区个别洋房和高层,推拉门均已安装完毕;关于物业费问题,我局已于项目负责人沟通协调。2月16日,我局向诉求人回访,诉求人称所反映的质量问题以及物业费问题双方均达成一致,由于本人在外地,物业已将维修情况以照片形式发送给诉求人,我局已告知诉求人,如后续验房仍存在质量问题,可随时向中骏物业或向我站反映。
宜阳县住建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