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区规划本无地上停车位,物业擅自更改规划,将绿化区域改为地上车位进行买卖;
2、业主购买地上车位后,物业将未入住业主的地上车位进行出租,每月收取租金;
3、业主入住后,每月仍需缴纳50元地面车位管理费方能停车;
4、乱收水费,自来水公司自3月1日起水费每吨上涨5毛,物业执行标准每吨上涨7毛,仍由业主承担;
5、乱收电费,红太阳二期电费仍不能直接交电业部门,导致电费比正常居民用电单价高;
6、服务差,以不交物业费就不给业主充值水电费,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
7、流氓物业,将业主委员会办公地点私自改为幼儿园,且收益从未公开;
8、小区电梯年久失修,经常出现故障,从未公示维修保养记录;
9、小区西门通道堵车严重,小区内部道路违停严重,存在重大消防隐患!
请主管部门重视,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将分批逐级上访,将垃圾物业赶出孟津!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3-02-08 15:02:5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诉求人反映问题不属实。1.红太阳小区地上车位由开发商建设并卖给业主,物业无权买卖小区车位。诉求人认为修改规划,经我中心工作人员查看红太阳小区规划图,并未发现存在更改规划问题。2.未发现物业出租未入住业主车位的情况。3.物业对小区车位进行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管理费,不存在违规。4.红太阳小区用水是物业转供,之前物业按照水厂原价每吨3.5元供水。如今红太阳小区管道老化,水损增加,已经超出了物业的承受能力,根据谁使用谁分摊的原则,物业经过核算,收取每吨0.2元的水损分摊费用。我们已要求红太阳物业公示核算结果,争取得到业主的理解。 5.红太阳小区二期用电是物业转供,产生的电损应有业主分摊。我们已要求红太阳物业,向电业部门提出申请,将二期用电交由电力部门管理。6.红太阳小区物业存在不交物业费限制业主充水电费情况,我们以要求其整改,近期未接到相关投诉。7.红太阳小区幼儿园属小区配套设施,开发商已将其卖给私人,不存在物业收租金的情况。8.红太阳小区电梯有专业维保公司维保,维保记录诉求人可向物业提出查看,无需公示。9.红太阳小区西门市政道路暂未修建,通道狭窄。我们已要求红太阳物业保证通道畅通,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洛阳市孟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