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退休职工去世后能补领多少个月工资?是单位自己规定的吗?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1-06 13:56:14
尊敬的网友您好:
2021年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发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对全国企业养老保险遗属待遇(丧葬费、抚恤金)进行了统一规范,该暂行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待遇计算标准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省(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二、抚恤金标准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
以死亡时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确定发放月数。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二)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以死亡时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三、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其遗属待遇标准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记入个人账户部分计算)。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