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住建局能够认真逐条回复所咨询的问题。(此贴将作为我们叉车厂居民向上级部门信访的证据之一)
针对瀍河区所回复的内容我们并不满意,烦请相关领导认真解答以下问题。
1、图一答复内容中所提到的“因部分群众对棚改立项及棚改政策存在异议和部分群众不同意征迁”,请问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有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工作意见》文件:豫政【2014】17号 第三项、第二条与第六项、第六条,工作指示要求:充分宣传引导和广泛宣传棚户区改造政策吗。(详见图二)
请问哪一次调查不是做做样子,草草了事呢?我说是,我可以为自己的言论负法律责任。
2、根据 豫政【2014】17号 第四项第一条:城市棚户区: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居住区:一是房屋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长;二是房屋质量差,安全隐患大;三是使用功能不完善,基本配套设施不健全;四是设市城市和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行政村、自然村。
叉车厂棚改项目完全符合文件要求,请问所谓的棚改立项及棚改政策有何异议存在呢?
3、图一答复内容中所提到的“项目东地块现已建安置房1栋,但不足以安置二期群众”
经查实,叉车厂棚改项目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的分两期实施,和实际中执行真的一致吗?开工建设的时候怎么没意识到此问题呢?还是从立项之初就是一场阴谋呢?你们认为以这样的理由作为项目暂不具备征收条件能服众吗?不觉得是在讲笑话吗?
4、图一答复内容中所提到的“受规划调整、疫情及房地产市场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开发商资金紧张等说法”
请问受规划调整具体指什么调整?本人近期亲自到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10室 咨询过一拖叉车厂棚改项目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账的状态,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给的答复为:项目状态一切正常,未收到过区住建局上报的任何信息。
另,依据豫建住保【2019】295号 文件明确规定:棚改项目一经确认,原则不得改动,如需改动需由市住建局上报省住建厅备案,请说明规划调整了什么?
疫情随为不可抗力因素,但开发商资金紧张,按照棚改政策要求政府应协助企业应对解决资金等问题,此理由不足以作为搁置项目进行的借口。
5、图三LYTD-2019-03地块出让须知内规定竞得人需建设5.5万平方米安置房,按照以建好的楼层格局,应该有两栋楼为安置房,请问另一栋楼去哪里了?
6、区政府公示的金家街安置购房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中,要将叉车厂棚改的安置房用于安置金家街征迁居民,此操作是以哪份文件作为依据执行的?本已经不够安置叉车厂居民的安置房,再挪做他用,叉车厂居民怎么办?
最后,我们也很清楚区政府想干什么,也请相关领导不要轻视我们叉车厂居民维护自身权益的决心!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3-01-02 10:57:55
尊敬的网友:
您好!一拖叉车厂棚改项目2020年7月启动征收,涉及征迁650户,在调查动员阶段,因部分群众对棚改立项及棚改政策存在异议,工作人员多次入户宣传,但群众反响较大,征迁工作无法推进暂缓实施。该项目原计划先建安置房后征迁,项目东地块现已建安置房1栋,但不足以安置二期群众。今年,受规划调整、疫情及房地产市场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开发企业资金紧张,无力进行二期开发改造。同时,仍有部分群众不同意征迁,鉴于以上情况,项目目前暂不具备征收条件,待资金到位、规划方案确定后可启动二期房屋征收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住建局
2023年1月3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