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社局领导,我是原偃师水泥厂下岗职工,现属于伊滨区管辖。2013年元月下岗以来,我一直自己缴纳养老金、医保金。2018年元月开始申领2017年10-12月的下岗补贴,以后在每年的7月申领1-6月的补贴,次年的1月申领上年度7-12月的补贴,依次类推。2022年7月份按正常程序申领当年1-6月的补贴后,被告知7-9月就不要申领了,我当时表示同意,但现在又被告知今年1-6月的补贴也没有了。我很是不理解,我次都是在便民中心按要求填写的申请,为什么不明不白就没有了呢?我的诉求是按要求把今年1-6月的补贴尽早给我补上,7-9月的补贴正常发放。一名下岗工人,一个月要缴1000元的費用,补贴100元还被无辜取消,真是天理难容!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1-03 09:12:57
网友您好:
4555社保补贴已划至社区,您可以咨询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
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