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个问题问询是新冠疫情带来的社会戾气为何不能用喜庆的烟花来冲散呢?目的是建议关于2023年1月份农历春节烟花燃放。而贵局答复是现阶段目前仍按原规定执行,即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第二条规定在本市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回族区、洛龙区、吉利区行政区域和高新区、伊滨区、龙门管委会管理的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因特殊情况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实施。县(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种类,由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所以是不是理解为目前只是2022年按此规定,而2023年1月份农历春节烟花燃放则没有最新消息,如有消息是什么渠道什么时间来向公众说明?
2.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第二条规定中,因特殊情况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实施。请问今年的新冠疫情严重程度给老百姓了或多或少带来了家庭生活收入减少的经济压力、看病难的医疗保障压力、家庭相聚难的亲情压力,尤其针对个人的精神压力更为严重,让人焦虑、让人不安,这些算不算区域性大范围人民群众的特殊情况???春节的燃放烟花爆竹又是几千年来老祖宗传下来的习俗,不仅是一种过年的文化,更是人们辞旧迎新、趋害纳福的一种重要象征。“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有过年该有的气氛,有个喜庆的盼头,大家焦虑的心情会好一些。春节燃放鞭炮释放的是百姓心情,是像端午划船、中秋月饼一样,寄托了一个民族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精神追求。而自从中华民族有这个节日以来,燃放鞭炮便是重要的特色节庆形式和载体。同时在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中,除夕过年燃放鞭炮,还有驱瘟除疫的用意,我们老百姓希望用鞭炮来驱赶新冠病毒,瘟疫早点结束,老百姓健康、安居乐业、国家繁荣昌盛。 那么针对这些特殊情况,相信贵局也有所“行动”,那么贵局是怎么了解倾听百姓声音给市政府反馈的,而上报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市政府一般每年什么时候来讨论商议、公布此类事情呢?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2-12-02 14: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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