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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央已将公立医院划入公益二类,老城区卫健委2013年将老城区人民医院卖给私人。且以医院实行绩效工资为由,拒不遵照中办发(2011)11号文件规定,认真清理长期拖欠的职工工资。省政府规定今年7月31日前提高养老金要落实,不得拖欠。为何至今拒不执行?洛阳市没有一个地方封闭一个月,10月的养老金11月14月发。在互联网时代,常规发放工资拖欠一个月,咋能用疫情解释?省政府要求改制的医院要赎回,不能赎回的要新建,老城区人民医院为何至今不赎回、不新建?
老城区 拖欠 医院 省政府 赎回 新建 工资 职工工资 人民 中央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2-11-18 14:53:3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卫健委进行办理。经了解,工资问题请到老城医院老干部管理办公室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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