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发改委 2022-10-17 18:19:14
尊敬的网友您好:
按照《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基本热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洛发改【2017】4号)要求,自2017—2018采暖期开始取消基本热费政策,对不用热的居民用户不再按现行热价25%收取基本热费。但是往年欠缴的基本热费仍需按原标准补交。
您和原房东之间的纠纷建议您通过法律等渠道进行解决,利息(滞纳金)问题,您可以咨询市城管局供热办等单位。
2022年10月17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