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孩今年6岁半,刚上小学,由于孩子嗓子不舒服,于2022年10月12日到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大张盛德美旁边)看病,医生告知为扁桃体化脓发炎,需住院,随即办理了住院手续,于2022年10月16日早上8点告知可以办理出院。收费单显示住院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16日,总花费2661元,最终医保报销后实际支付2012元,本人投诉如下:
1、根据本次费用,报销比例为24%,请相关部门给予解释。
2、10月16日早上8点开始办理出院,当天为什么收取住院费,难道不是半天吗?
3、关于不合理收费项,引导式康复训练是什么,未接收过此次服务。
4、起付费1000元全部自费,请问这个费用不算治疗费吗?为什么全部自费。
5、详细请见附件图片,住院收费票据。
尊敬的政府领导,人民公仆,孩子每年缴费300多元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只有24%,一个月3000工资,孩子一次看病花费2000元,只能报销649元,难道就没人管吗,此问题不解决,我会一直投诉,投诉到省里,不信没人管。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2-10-17 12:09:38
接到网友对河科大一附院的投诉后,市卫健委高度重视,责成科大一附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患儿刘**,于2022年10月12日11时58分在科大一附院儿科入院,2022年10月16日8时办理出院。
1.该患儿为洛阳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总费用为2661.21元,其中:丙类自费金额为129.62元,超限价自费金额为60.8元,乙类先行自付金额为172.78元,符合政策报销范围金额为2298.01元(2661.21-129.62-60.8-172.78=2298.01)。实际起付线为1000元,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50%,最终实际报销649.01元:(2298.01-1000)*50%=649.01。报销比例及金额不存在问题。
2.医院按照洛阳市医保政策执行起付线标准。
3.患儿于10月12日11:58入院,10月16日08:00出院,住院天数为4天,收取住院费4天,符合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规范。
4.针对住院期间开具2次引导式教育训练医嘱(为医护人员针对患儿疾病进行的相关教育指导,并在出院证及护理记录单上显示相关内容),费用共56元,经该院医务部与相关科室沟通,此项收费欠规范。
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于10月20日与诉求人取得联系,诉求人自述现在处于封控区,待疫情相对缓和后,再解决退费相关事宜。
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于10月 21日下午再次与诉求人电话联系,向其解释医保报销政策,诉求人表示理解。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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