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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铁道龙锦嘉园的住户,2013年按开发商要求缴纳了所有房款,到2014年办理了所有交房手续并正常入住(房款缴纳凭证和入住手续齐全)该小区于近期按照经济适用房办理了房产证和界定卡,界定卡显示售房日期为2021年12月,但实际居住已经8年之久。根据洛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区经适房上市交易的意见洛政(2021)2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经适房购买满五年或实际居住满五年”的,按文件相关规定可办理过户手续。请问如果房屋界定卡售房日期不满五年,但实际居住已经满五年,符合文件“实际居住满五年”之规定,如何执行?
居住 界定 适房 手续 售房 实际 房款 办理 文件 入住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2-10-14 15:10:52
网友您好: 根据诉求人反映的问题,经联系,已向诉求人解答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政策,诉求人已清楚。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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