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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诉珠江路升龙城物业公司不让无车位业主进入地下室,需求为在不影响消防和他人权益的情况下,无车位业主可以进入接送婴儿和老人。
已拨打市民热线1234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既然是业主共有,其他业主也可以进入,请督促他们整改。
业主 车位 珠江路 涧西区 龙城 停放 进入 共有 地下室 附赠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2-08-26 17:55: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车位出售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进行出售。经我办了解该小区地下车位已全部交付,物业对地下车位管理符合规定。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涧西区住建局物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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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058918 2022-09-29 22:57:28
对,不买车位,进入地下后不是挺路上影响出行,就是占别人家车位。禁止没有车位下车,大家都乱下车,地下车场堵一锅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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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man 2022-09-28 16:34:10
不让进就对了。
网友489581 2022-09-01 13:40:29
是因为没有车位的乱停到别人的车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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