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关领导抓紧时间推出充电桩的安装管理办法,物业凭什么拒绝业主正常安装充电桩,几个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物业推消防,消防推住建,住建推到物业办。很简单的问题搞得复杂化,大家支持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积极购买新能源汽车,怎么就解决不了充电桩的安装问题。
电容不足你物业就扩电容,消防不过关就整改过关,为什么非要搞得乱七八糟彻底不管了,出台个文件就这么难吗?国家电网部门现场勘探过可以安装,凭什么不能装?请政府有关领导抓紧研究文件,拿出解决办法,还人民便捷和充电权利。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2-08-19 14:38:56
网友您好:
经查,根据《洛阳市电动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洛阳市中心城区充电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由市住建局按照发改能源[2016]1611号文件及洛阳市居民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管理与改造的具体要求,统筹物业管理、空间受限、变压器容量不足等情况,综合制定小区配建充电设施的布局建设方案。我单位已告知该物业企业,上报相关部门,综合制定实施方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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