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景熙帝景小区业主,我们多次反映小区违建非机动车车篷占用消防通道,也多次打12345市长热线电话投诉,一直没有单位来调查落实该事,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小区道路严禁占用,阻碍消防通道,随然现在我们己居住九年了小区消防道路还没有修好,但是现在的车蓬是占用的规划消防通道。第二个问题就是小区物业随便更改小区规划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而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不近把规划设计的地下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更改为储藏间,并且卖给业主某取利益,还造成小区非机动车没有地方停。第三个问题,小区物业在地下停车场随便设置障碍物,造成业主受伤,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严禁使用地锁、石墩、栅栏等障碍物占用公共道路、公共停车场泊位。而我们小区的地下车库被物业公司私拉乱扯、设置的障碍物搞得象蜘蛛网一样。为什么国家的所有法律法规都能被物业公司当做废纸呢!是谁纵容了他们的行为,请我们的有关部门严查。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2-08-16 10:52:18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电动车棚的问题,经了解,这个停车棚是该小区为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洛安委办〔2018〕53号)精神,为切实解决小区住户电动车停放、充电问题,消除在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为电动车充电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利用小区空置场地修建的、供小区住户免费使用的公益性停车棚。符合该文件对已建成小区要进行“扩建改造”的要求,不属于私搭乱建行为。小区地下车库车位在交付业主时,建设单位已在车位上安装车位锁,以保护车位购买人的权益。物业公司为维护地下车库车辆停放秩序采取了适当的管理措施。地下储藏间处置是开发建设单位行为,并非小区物业公司行为。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涧西区住建局物业办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