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
您好!我是洛阳正商城一名业主。洛阳正商置业售房时允诺购买正商城北苑住宅的业主,适龄儿童可免费享受该小区配建的洛阳二外涧西小学六年义务教育。且根据涧西区政府、洛阳正商置业、洛阳鼎顺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三方签署的《涧西区人民政府洛阳鼎顺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办学协议书》的规定:正商城北苑一期及小所村安置房业主子女从初始阶段一年级开始可以在该校享受免费的六年小学义务教育。现2022年入学在即,二外涧西小学以正商城一期业主只能有一个子女享受义务教育,拒收正商城一期业主二孩入学。我们以二外涧西小学于招生公告之外设置未公示的不合理招生条件,向涧西区教体局进行了网上投诉及线下反映。涧西区教体局以涧西区人民政府、涧西区文体局、二外涧西小学等共同出席召开的会议纪要(【2020】79号文件)中有明确规定为由,默认和包庇二外小学这一违规招生条件。
首先,上述各部门组织的会议,未邀请正商城北苑一期业主等利益相关者参会讨论,未做到公平、公正,事后形成的所谓决议也未进行公示,我们业主直至今天才知道这一情况,未做到公开,严重违背政府专题会议的议事原则。
其次,会议纪要(【2020】79号文件)不是行政文件,没有强制性效力。即便是行政文件,当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时,也应进行合法性审查。显然,二外小学及涧西区教体局以该不具有强制效力的工作会议纪要中的相关规定为由拒收业主子女入学,缺乏法律依据。
再者,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推翻涧西区政府自身签订的三方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属于越权和违法行为。三方协议,是民事合同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且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法制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要建立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和失信责任追求机制,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机构改革、相关责任人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不兑现,或者擅自改变、不认可、不执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用一个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会议纪要推翻自身之前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三方协议,属于违法行为,也将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为此,特再次写信向领导反映情况。恳请领导责令相关部门纠正错误,以法律和客观事实为依据督促二外涧西小学取消该条不合理且未公开的入学条件,并早日解决正商城业主二孩的小学义务教育入学事宜。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2-08-11 08:21:28
尊敬的网友:
您好!二外涧西小学按民办学校运营。该正商业主已有一子女在该校免费上学。根据《涧西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20】79号文件已明确:“正商城北苑一期业主已入学子女按照2020年7月28日签订的《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涧西小学招收义务教育学生入学事宜备忘录》执行,正商城其他业主子女入学需要按照教育成本核算,缴纳学费,二外涧西小学在学位上给予倾斜。”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涧西区教体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