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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治理违停怎能“趁水打劫”?!

    治理违停怎能“趁水打劫”?!

    27日下午大暴雨,洛阳发布暴雨红色预警,官方提醒车辆不要停在地势低洼处,我家在洛龙区学府街国宝华府,在地下车库有车位,为了避免雨水倒灌(以前郑州出现过,一车库的车全泡了),特意把车从地下车库开到车库出口的地面,28日早上发现被贴条违停。首先我承认确实占用了人行道,第二天早上没有及时挪走。但从个人权益和城管局执法合理性的角度出发,提出几点质疑:

    一、可能出现自然灾害时,个人为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不得已对公共利益造成的轻度损害,属不属于紧急避险行为?难道我等着车被淹无动于衷?

    二、公职人员有执法权,但出发点必须是正义和道德的,我想请问,车辆被淹造成生命财产损失和大暴雨临时占用人行道,孰轻孰重?处罚前能不能先分清?

    三、执法者把视野聚焦在执法“权”上,只强调程序合规,不从实际出发,那你们所谓为民执法的初衷到底是什么?

    最后说一句:洛阳申报国家文明典范城市,对老百姓的要求越来越高,各种法规也越来越严格,但作为城市管理者和执法者,能不能也反思一下,你们的工作思路和管理水平能不能随着洛阳城市的发展而与时俱进?从实际出发保障人民利益社会利益有没有做到脚踏实地?市容市貌固然重要,道德文明更不能落下,全体市民包括管理者、执法者都有责任作出表率,百姓权益是和城市管理并不是一对矛盾!

    qjYDX520 2022-07-28 评论7 浏览4818 编号 20220728122710597 [洛龙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2-07-29 10:49:54

网友您好:
                       经核实,我单位当时并未在该位置进行治理,建议您可以直接拨打0379-6111166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洛龙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洛龙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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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楼上质疑我没有及时把车开走的,看看2023年7月28日洛阳城管为应对防汛发的通知:“7月28日18时至31日8时,洛阳城管不贴条不罚款,但车辆不能阻挡消防通道、泄洪通道十字路口等影响防汛和其他车辆通行的位置。”打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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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错就改 少发牢骚 人人都有手机 都有天气预报 有预警会收到信息的 自己嫌麻烦雨停了天晴了不挪车 被贴单子了 有啥好抱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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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下的,我说过我确实占道了,没有及时开走,你看到没有??我关注的是执法的时间点,平时不管,头天下雨,第二天早上8点多去贴条,你觉得这事正常?谁晚上睡半夜时刻盯着雨停了没再去把车开走?真心希望你以后出门都不用开车,也不用考虑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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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雨停了还不开走,人家知道你啥时候停的,准备啥时候开走,还占压盲道,你让盲人咋走?罚你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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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第二天早上贴的,城管局的回复是此处不是积水路段,严重阻碍行人通行。我想问这雨是你说下就下,你说停就停的?郑州之前的教训还不深刻吗?平时都不是积水路段,谁想到会淹那个样子?提高警惕,防患未然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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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楼提出的问题很关键,究竟是什么时间贴的条。实际上,昨天六点多雨就基本停了,学府街的路也一直是通畅的,晚上就有条件将车辆驶回车库了。如果是昨天晚上贴的条,显然不合理。但要是今天早上,尤其是八点甚至九点以后,再喊冤还说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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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下雨的时候贴的?还是雨停了 第二天才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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