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交通局领导:1,想从事网络预约出租客运的条件是什么?需满足什么条件?2,如果不满足条件而从事网约车经营会有什么后果?3,网络预约出租客运的经营范围是什么?4,巡游出租客运的经营范围是什么?5,网约车能巡游吗?巡游车能接网约车单子吗?6,在洛阳市有哪些网约车平台取得了网络预约出租经营许可证?7,如何杜绝网约车平台向不合规车辆和人员派单?如果只靠约谈某平台,能解决问题的话,贵局约谈了几次了?有什么效果吗?解决了吗?某平台改了吗?当初制定的截止到2022年4月30日全面清退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的文件,某些个平台执行了吗?为什么还是有驾驶员反映某些个平台照样给不合规车辆和人员派单呢?制定的法律条文为什么不执行下去呢?8,打击非法营运要从源头抓起,只要某些个平台给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就罚它,如果你们监管不到,是否可以考虑设置一个举报违法的电话?希望你们能够履行职能权利,保护合法合规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运营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稳定!希望贵局能在百姓呼声里回复以上几个问题。
您说处理了多少辆黑车,请您公示出来。
如果回答还是类似这样,我会将每次截图全部转发到国务院小程序里面进行投诉。
回复部门:交通局 2022-06-09 10:02:53
网友您好!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遵守《洛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试行办法》我单位前期已就开展的严查网约车非法营运专项工作向您进行说明,并欢迎您向执法部门提供不合规网约车的相关线索,可以拨打12328热线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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