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2-05-19 15:54:1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组通字[2006]41号文件规定:“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经查询您的干部档案,您档案中最早的材料为您在1982年4月填写的《入团志愿书》,您的《入团志愿书》以及1988年7月填写的《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定向委培志愿书》、《中学毕业生家庭政治情况调查表》、《一九八八考生登记表》等档案资料,您的出生年月均填写为1969年3月。1991年6月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1992年12月《转正定级审批表》,出生年月填写为1967年4月。您未能向我们提交1982年3月之前的户籍档案。根据“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您的出生年月认定为1969年3月,到2024年3月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您有什么问题或者有资料需要补充,也可与洛阳市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股直接联系。联系电话:67919975。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洛阳市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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